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事业单位改革,目的是大幅精简事业机构,压缩事业编制,节省政府运营成本。
以辽宁省为例:辽宁省2018年7月底已经基本完成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省直、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精简50%以上,县区事业机构精简90%以上,编制压缩25-30%。机构整合之后,领导职数设置按照3-7名核定:人员编制在50名以下的,核定单位领导职数3名左右;人员编制在51-200名的,核定4名左右;人员编制在201-500名的,核定5名左右;人员编制在501-1000名的,核定6名左右;人员编制在1001名以上的,核定7名左右。
这些精简下来的管理岗位和领导职数,原来的管理人员和领导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调整到其他有空缺岗位或者职数的单位,职务待遇都不受影响,问题是都在精简,这类空缺岗位太少,能调整的余地不大。第二种是转任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不能超过领导职务的50%,数额也非常有限。第三种是保留现有待遇,遇空缺递补,现有岗位和职数这么少,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精简下来的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不能消化,可供新提拔任用的管理岗位和领导职数就非常有限,短时期内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影响极大。
同样的,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中、高级以上职称,也会受到类似的数额限制。不过,由于各省都在推行新的职称评审方案,职称评审条件宽松,相对来说,影响不像管理岗位和领导职数这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