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体育类平台计划书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体育类平台计划书和体育类平台计划书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和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事件体育类平台计划书,负责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体育类平台计划书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体育类平台计划书、麻醉体育类平台计划书、毒性体育类平台计划书及精神体育类平台计划书,发布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体育类平台计划书、体育类平台计划书、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地方食品体育类平台计划书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体育类平台计划书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